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小孩上幼儿园费用报销吗

根据潍坊市物价局等部门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潍价费发19号),幼儿园保教费报销标准如下:省级实验示范类380元/生.月,市级示范类300元/生.月,县级示范类240元/生.月,普通类200元/生.月。执行至2015年8月31日,新标准尚未出台。我市转发的潍坊市职工子女幼儿园收费报销办法已明确报销办法、报销最高限额及资金来源,如果职工所在单位存在未按文件规定报销等侵害职工权益问题,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工会、人社、妇联等部门检举、控告。

最新更新

猜你喜欢